越秀营造来穗人员安居环境
作者/责任者: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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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羊城晚报-A14
李兴旺说。为解决出租屋主出租难和来穗人员租房难的问题,越秀区主动在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主之间搭建了一道沟通的平台,通过社区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机等,免费发布房屋租赁信息。
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其中一项主要工作任务便是受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办理备案时,出租屋主(出租方)须提供房地产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管中心会按建设合法、产权清晰、结构安全、消防合格“四大标准”进行审查,如不符合“四大标准”的会进行注记。更为重要的是,出租屋管理员还会不定期上门检查出租屋是否配备灭火器、电线或燃气管有无乱拉、出租屋逃生口设置等等,为来穗人员安居筑牢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目前,越秀区18个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共设有29个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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