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落户越秀最高补贴50万元
作者/责任者:曾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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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广州日报-A15
,共同构成符合越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际的产业领军人才体系。
“4”指的是4类产业领军人才的评审奖励暂行办法。办法从对象和条件、资助政策、申报、评审和认定以及管理和考核等方面,对4类产业领军人才相应的评审和资助政策的操作层面上进行规范。
“6”指的是6个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实施细则。细则着眼于人才安居乐业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关于引才资助、优先入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及资金管理等6个领域的配套政策扶持。在资金扶持方面,设立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人才最高50万元的个人补贴和最高500万元的项目跟进投资;在入户服务方面,优先统筹并提供一站式申报审批服务;在住房保障方面,提供最高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最高5000元/月的租金补贴;在子女入学方面,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区属公办学校优质学位供人才子女就读;在医疗保健方面,入选人才可享受每年1次最高标准为3000元的体检待遇。此外,还设立“越秀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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