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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随迁子女首次实行积分入学

作者/责任者:毕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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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05

联系学位。与此同时,根据《越秀区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属于以下三种情况,则可申请公办学位,可按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提交资料登记:一是在越秀区连续居住满5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二是在越秀区居住并从事越秀区环卫、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在穗缴纳社保连续两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是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三种途径,则是今年新增的积分入学。根据《越秀区关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方法(试行)》,凡符合《实施细则》条件的,视为最高积分,确保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此外,申请积分入学者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加分,一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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