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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统一公共图书馆借阅规则

作者/责任者:谭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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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中国文化报-6

    本报讯 (驻广东记者谭志红)为加快建设广州“图书馆之城”,提升城市软实力,自2016年12月30日起,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正式实施统一借阅规则,只要持有全市公共图书馆中任意一馆的读者证,即可在全市的91个公共图书馆按照统一的借阅规则享受通借通还服务,一张读者证可借图书总共为15册。

    广州市的公共图书馆虽然早在2012年就已开通了通借通还服务,但是因为各个图书馆的借阅规则不一致,读者可借阅的图书册次也不尽相同,例如广州图书馆和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借阅册次最高,可达15册,而部分街镇图书馆的借阅册次最低,只有2册。

    此次统一借阅规则实施后,所有图书的借阅时限均为31天,可续借一次。不过,各馆所藏的外文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等尚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范围,读者只能在读者证的开户馆进行借还。此外,个别设有不可通借通还的特殊文献或专架文献的馆也会在相应文献上贴上标识,方便读者鉴别。未来,广州市还将有更多公共图书馆加入通借通还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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