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秀书院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士人交通费)、开馆酒席费、礼房纸张费、书办工银纸费、(书院)修补费,官、师课午膳茶水费,官、师课试卷费,门、房、院役工食(书院各种杂工月薪)费。粤秀书院年开支见表2-3。
粤秀书院除初建时,由总督赵宏灿、巡抚范时崇、满丕,及诸官捐资兴建外,一直至鸦片战争,历康、雍、乾、嘉、道五朝,皆为粤省最负盛名之书院,故其经费来源,皆以“拨置”为主。倘或不足,则由存公款项补足。
(三)书院之藏书
藏书为书院四大功能之一。昔时,印刷未甚发达,非富有之家,购书殊为不易,书院置备公共藏书,供士子诵读,确实重要。政府对书院之藏书,亦甚为重视,颁令施行。乾隆元年(1736)三月十日,礼部覆准:“各省会城,设有书院,亦一省一人才聚集之地,宜多贮书籍,于造就之道有裨,令督、抚动用存公银两,购买十三经、二十四史以教官,接管收贮,令士子熟习讲贯。”(胡昭曦《四川书院史》第248页,巴蜀书社2000年)至乾隆九年,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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