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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秀书院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育目的是使诸生“处则为正士,出则为良臣。”为此,书院之教育一为道德教化,令之“处则为正士”;二为应试科考,使之“出则为良臣”。书院对诸生道德教化甚为重视,列为“学者之要”,把树立优良传统道德为首任。士子重品行“读书先为明人伦,而人伦者,首推孝悌……以为根本”。“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其次,诸生学习须“三要”,即“修身”、“处事”、“接吻”。修身之要在于“言忠信,行笃敬,惩息忿息欲,迁善改过”;处事之要在于“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接吻之要在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已。”书院讲堂屏板之上,以正楷书白鹿洞书院程(端蒙)、董(铢)(此二人皆朱熹名徒)立学守则作为书院教化诸生之则(即十八条),让诸生时刻铭记其道德内容及行为规范,至今仍有可取之处。

    乾隆二十年(1755),冯成修任山长,制定《粤秀学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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