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越秀地方文献 > 教育强区 > 古越书院

应元书院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抄袭成文者,除名;而有逾期,或答卷违格式,或将非应课文字擅自附录呈交者,概不收不阅,仍以缺课论。书院对生徒的品行亦有严格的要求,指明举人应“敦品积学,他日莅官临民,方可不负所望,犯有干预公事、饮博流荡、沽染习气、结交非人等过失者,察出即行扣除”。

   (五)膏火奖赏及盘费
 
    应元书院经费既足,膏火奖赏亦较其他书院为高。考人内课的举人每人每月有膏火三两,外课二两,附课则无膏火。每课发奖赏前十名,考得第一名者可得奖赏1两,第二、三名各8钱,第四、五名6钱,第六至第十名各4钱。到了光绪十三年时,又加奖到前二十名奖金亦大幅提高,第一名有5两,第二名有4两,每三名3两,第四、五名2两,第六至第十名各1两,第十一至二十名各7钱。以此激励生徒学习。应元书院还资助举人赴京会试,所以设有公车盘费及都门经费两项。逢会试年,应元书院在乡榜公布后的十月中旬请广东学政加试决科,取定在院肄业生的内外附课生等次,内课生每人可得公车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越秀地方文献 > 教育强区 > 古越书院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