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在河南
划人民公社的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由群众作出决定,任何人不能包办代替。同时,在社队调整中,要注意建立一套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建议采取群众比较喜欢的“包总产”办法,保证生产队的种植权,杜绝生产上的瞎指挥。将生产队对牲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统一起来,这样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又有利于牲畜的保护、繁殖与发展。他认为,生产队的权利越落实,越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那种害怕生产队权利过多的顾虑是没有必要的。对于公社内部的分配问题,习仲勋发现,人民公社化以来,在“五风”盛行、各种“大办”的影响下,长葛农村许多地方都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许多规章制度被弃置,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被挫伤。在讨论分配问题时,多数群众都倾向于实行除了包“五保户”、照顾困难户以外,一律按工分分配的办法。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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