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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20个月的无罪判决书

言,与赵艳锦所述还款时间不一致;第三,郭万祥的多次供述,前后矛盾,疑点诸多,李艳青已经死亡,亦无法质证其口供的真实性;第四,赵红章、李爱辉(赵紫旭亲属)证言证实2001年10月8日接到李艳青电话,称赵紫旭的事是赵艳锦让其干的,无通话记录印证,且李艳青已经死亡,死无对证。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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