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走”了20个月的无罪判决书

才开庭审理,裁定“撤消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更是在2007年4月23日才作出。(注:本文中的《刑事诉讼法》是指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版本)被错案改变的人生32岁到44岁,是人生美好的年华。然而,从无罪、无期再到无罪,对赵艳锦来说,这12年恍如一场噩梦。“我不在乎他们赔我多少钱。”在狭
<<上一页  下一页>>

bxsh20130804
bxsh20130804
bxsh20130804
bxsh20130804

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