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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制度“发威”史
和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规定。前述劳教制度的主要依据则与之抵触。同时,它还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自由和权利不能随意剥夺的规定和那些保护人权的国际公约。 再有,现实中,公安部门的有关机关既是劳教的审批机关,也是对不服劳教决定之申诉的复查机关,同时又是错误劳教的纠正机<<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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