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运行管理的德日经验
程才能被审批通过。在管道运营模式上,德国大多数城市地下管道系统采用由多家企业参股的市场化方式共同经营。如果管道内输送的介质能够方便地与管道本身分开运营(如天然气管道),那么,通常推行管网建设运营与输送介质经营相分离的方式,而且,不论管道本身建设的主体还是管道内介质的经营主体,都存在多家竞争的局面。同时,德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论采用什么方式建成的地下管道,其最终产权均属于政府所有,但负责投资建设的企业对其所建设的地下管道及相关设施享有一定年限的管理权和收益权。若投资企业自身资金有困难,政府可引导社会资金、企业和个人闲资积极投入。这样,既有利于统一规划、协调管理,又可避免地下资源的流失或重复建设,还能弥补政府在城市建设中投资的不足。(二)通过完善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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