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燃气行为的立法化探索与实践
源错误,燃烧中大量释放一氧化碳,造成五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二、探索刑事立法化的道路2009年11月13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的靳家云、林青荣“欣梦酒家”盗窃燃气案,为上海市盗窃燃气受刑事处罚第一案,拉开了以刑事法律规制盗窃燃气违法行为的帏幕,具有标杆性意义,在上海具有深远的影响。同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10期的《检察委员会通报》,刊发了“正确认定盗用燃气案件的犯罪数额”一文,这是上海市打击盗窃燃气犯罪行为、制定专项法律规定的“雏形”。2010年年初,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隶属上海燃气集团)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课题调研小组共同完成《盗窃燃气行为的法律适用与立法化研究》课题。该课题研究历时十个月,十次修改,共4万余字,直接推动了上海市公、检、法、司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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