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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党员干部“八严禁”和“十二不准”
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一、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二、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三、严禁参加非法组织。四、严禁<<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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