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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内鬼”出售信息获刑
审理国内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时,公诉方指控,6名被告人涉嫌的是侵犯通信自由罪。法院认为,检方指控罪名不当。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等行为。而6名被告人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广义上具有非法经营性质,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被告<<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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