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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内鬼”出售信息获刑
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之前,由于非法经营罪的法定刑高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法院最终对被告人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责。一名“80后”大学生甄某利用网络自动采集、与“网友”交换等方式,收集了240G硬盘容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在不到一年的时<<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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