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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内鬼”出售信息获刑
间里非法买卖公民信息获利超过4万元。2010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甄某被江苏省南京市警方抓获。然而,在批捕过程中,由于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刑法修正案(七)》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所规定的“在履行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利用公权力采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国家机关或者单位,出<<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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