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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从林肯律师会馆走出的修律大臣

),以为欲救国危,非赴欧美精研法学,举吾国典章制度之不适者,改弦更张之不可。爰出十年撙节所得,以为游学资,奋发走英伦,入林肯法律学院(律师会馆),习法律。华人之充外国律师者,以先严为第一人。”在当时的香港法律界,无一不将林肯律师会馆视为培养法律贵族的摇篮。伍廷芳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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