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们和人身保护令
子女的权利,双方各负担50%的教育费用;钟雯雯原有房屋属个人财产,归钟雯雯所有。离婚判决生效后,陈国川却拒不搬出钟雯雯的家,要求与其同吃、同睡,还以钟欺骗自己为由威胁和殴打钟雯雯。2010年3月21日晚上,陈国川发现钟雯雯不在家,便给钟雯雯打电话询问其去向。当晚,钟雯雯回家后,陈国川将钟雯雯的裤子撕坏,并给她写了一张威胁性字条:“请你自尊一点儿,千万不要让我生气。在我控制不住时,你后悔已经晚了。我不想天天与你吵、生气。千万没有下次,切记!”4月19日,陈国川再次打电话询问钟雯雯的去向。得知钟雯雯在逛街,陈国川立即赶到,将钟雯雯的挎包撕烂,将其手机摔坏。因为无法忍受离婚后还受到前夫的“监视”,4月26日,钟雯雯向酉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国川搬离自己的住处。在法院的执行下,陈国川搬离。但他仍借探视儿子为名经常到钟雯雯的住所进行骚扰,并且不允许钟雯雯从事美容美发行业,不允许雯雯另嫁他人。最终,钟雯雯向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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