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们和人身保护令
县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2010年5月8日,法院反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根据钟雯雯的申请作出上述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该裁定同时规定,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该保护令保护期限为6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收到人身保护裁定后,陈国川再未对钟雯雯进行过骚扰和威胁。全国首例同居施暴人身保护令2012年9月29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王某殴打、威胁彭某,禁止王某以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骚扰彭某,禁止王某进入彭某的工作场所、居所。该裁定期限为6个月。在此期间,如王某违反上述禁令,将被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不堪忍受“丈夫”王某在14年同居生活中对她实施的家庭暴力,2012年9月,家住广州市的彭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主张非婚生儿子的抚养权。同时,她还向法院递交一份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彭某说,她与王某同居14年,几乎天天生活在王某的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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