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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们和人身保护令

。相比美国法院下发民事保护令的绿色通道,Kim说:“我在中国申请第二道人身保护令时,在法院排了一天的队。法院一直坚持认为他们可以制止李阳的行为。但是,李阳完全不听法院的警告。所以,我必须进行自我保护,我不希望我的女儿们长大后惧怕男人和婚姻。我唯一可以制止他的途径就是把他的威胁言语在微博上曝光。但是,对于其他女性来说,这种方法(如果没有一定的影响力)显然起不到太大作用。”Kim还说:“很多女性写信给我告诉我她们母亲的遭遇,告诉我她们当地的警察甚至不知道‘家暴’这一概念。这绝对是一个法律意识的问题。”正因为如此,Kim认为健全家暴和人身保护令方面的法律是非常必要的:“我觉得现在家庭暴力法律在维护弱势群体方面确有进步。但是,还没有到位。暴力就是犯法,犯法就要受制裁。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不管他生在何地、身在何处。”2 人身保护的众多“第一令”全国人身保护第一令2008年8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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