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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们和人身保护令

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许某殴打、威胁陈某。本裁定有效期3个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2008年7月22日,家住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的陈某不堪忍受丈夫家暴,向崇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令她没想到是,法院为她发出了全国第一道人身保护令。这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也被媒体冠以“全国首例人身保护令案”。第一道人身保护令背后,是一个令人唏嘘的家暴故事。十几年前,陈某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许某。但陈某“争”来的婚姻并没有维持多久,由于她婚后一直没能怀孕,不甘心无后的许某常常为此与陈某争吵。最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陈某和许某各自生活。突然缺少了另一半的慰藉,两人都深感不适。于是,在双方亲友的劝解下,两个人谅解了彼此,又走在了一起。复婚后,陈某终于圆了自己做母亲的梦,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女儿的出生没有给这个本就有裂痕的家庭带来欢声笑语,两口子的冲突越来越多。陈某说:“开始,我们就是拌嘴。后来,他动不动就对我拳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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