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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官员选拔制度的变迁

。世袭制,也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时“天下为公”,首领的遴选以选贤禅让制为主。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又逐渐实行“大人世及”的世袭制。荐举制,即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制度。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这种方式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西汉的察举、征辟制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其中,察举是指根据朝廷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官吏的选官制度。察举分为诏举和岁举。诏举是指皇帝下诏选取,岁举是指地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推荐。征辟是指皇帝和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魏晋时期则实行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即国家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推荐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它将选官权由地方收归中央,在人才分类上有所创新,选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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