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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危险驾驶行为的罪行评价

国现行法律对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规定1.刑法。(1)刑法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下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依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的相关规定,增设危险驾驶罪。(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于2010年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今后,对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一律按照本意见规定,并参照附发的典型案例,依法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2.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第91条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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