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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才敢扶老人”的法律之殇

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表明,吴方驾驶的摩托车并无摩擦、碰撞的痕迹……也就是老人不是吴方撞倒的,吴方是真真切切地好心做好事。善人做善事非但没有善报,反而要以死来自证清白,这样的新闻让人看完有些不寒而栗。检索网络新闻,因“扶老人”引发的事件不时地占据着新闻头条: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2011年的天津许云鹤案、2013年的四川小学生扶老人反被讹诈案……案件中的“扶人者”均因扶起老人而被老人指控:“他就是撞倒我的人!”从人们被教育要“学雷锋做好事,扶老人过马路”到现在“土豪才敢扶老人”,人们明白路没有变,“道”却变了。在此,笔者暂且不就个案的是非曲直进行判断,而是对这一系列案件背后的法理进行分析。法律解读“彭宇案”的有责推定2006年南京发生的“彭宇案”可谓登上新闻头条的“扶老人”第一案。该案案件本身的客观事实我们无法去揣测和评判,但是,该案的一审判决不得不让人细细去品味一番。该案一审判决在认定老太太系与彭宇相撞后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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