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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法律鏖战,极品红茶“金骏眉”的商标之困

金骏眉”是红茶品种名称,不得注册商品商标。申请被驳回后,桐木茶叶公司没有提出复审。正山茶业公司则在2009年7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正山茶业公司认为,“金骏眉”不是一种红茶品种,在正山茶业公司生产“金骏眉”之前,中国任何有关植物的书籍和武夷山的历史记载中都没有“金骏眉”茶叶品种的存在。2010年2月,商标局对正山茶业公司申请的“金骏眉”商标通过了初步审定,发出注册公告。对此,桐木茶叶公司、骏德茶业公司等企业以及桐木关村村民反应激烈。他们认为,无论原料还是工艺,“金骏眉”都是“正山小种”红茶的一种改良;而且,今天的“金骏眉”品牌和市场是武夷山地区广大茶人和厂家不断改良、共同推广的结果。“金骏眉”是桐木关茶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所以,这个名称应属于集体所有,而不能归属于某企业。桐木茶叶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桐木茶叶公司遂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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