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杀人者 受害者

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一条款,认定夫妻中与他人通奸的一方为有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民事损害赔偿。而如果通奸行为并未导致离婚,则无论刑法或民法以及任何其他的部门法,都不能对通奸行为作出法律制裁。当今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将通奸定为犯罪行为。1994年,《法国刑法典》规定的“强奸以外的性侵犯罪,处5年监禁并科罚金”,主要针对的就是通奸行为;1968年,《意大利刑法》第560条不仅规定通奸罪,还特别规定丈夫蓄妾罪;1971年,《西班牙刑法》专设“通奸罪”一章,规定极为详细,通奸男女均处短期徒刑(6个月至6年);美国多个州也规定了通奸罪,如美剧《波士顿律师》中,律师Crane勾引别人的妻子,没想到在犹他州还有“通奸罪”,结果他被抓捕;在韩国,女艺人玉素利曾因此罪被判处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中国法律废除通奸罪是一种进步。通奸的概念
<<上一页  下一页>>

flsh20140504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