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抢红包,抢出法律问题
钱,晚辈均是特定的民事主体。但在微信红包的“拼手气群红包”中,发放红包的人是向微信群中的好友发放红包;而微信群中的好友具有较强的变动性,任何一名好友都能邀请其他人参加微信群而成为微信群的新成员。由此以来,潜在受赠人是不特定的,究竟哪一名成员能抢到红包,是发放红包的人所不能预见的。二是赠与能否附义务。在传统民事活动赠与中。赠与附义务是合法的,并且是可操作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此外,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如果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还有权依法撤销赠与。微信红包活动中,由于其实质是依赖运营商开发的软件所实现的功能,这种软件能否将赠与人对于赠与所附义务进行完整的、个性化的体现,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即便赠与人提出赠与所附义务的要求。一旦出现纠纷,如何举证也是一个难题。三是赠与金额的不确定。在传统民事活动赠与中,无论赠与的标的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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