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必要,也具有可行性。本文拟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对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力图对我国证据规则的研究有所裨益。一、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及不足(一)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是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则》)等法律文件确定的,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案吸收了前述《证据规则》的部分内容,在对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庭前证据交换规则,《证据规则》以及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都确定了这一原则;2.最佳证据规则;3.及时原则,这是新《民事诉讼法》所确认的原则;4.自认规则;5.关联性规则;6.证据的可采性规则;7.非法证据排除规则;8.推定规则,所谓推定规则是指司法者借助于现存的事实,据以推断出另一相关事实存在着一定的假设。我国1998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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