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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刑事对策

干燥法、发酵法、畜粪尿沤制产沼法和堆制还田法等”⑦,这些方式简单,不加任何处理直接堆放粪便,废水废气的处理设备也相当简陋,更加剧了环境污染。3.相关法律与实际脱节这种脱节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与执行两方面。在政策制定方面,与畜禽养殖污染息息相关的是农业部与环保部这两个部门。畜禽养殖业对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一直是农业部门的政策目标”⑧,然而这只是一个初具雏形的目标,其中并未涉及对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措施。无独有偶,环保部门在加强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的同时并没有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其治理的重点之中。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除在外的后果是治理该污染将无法可依。二、民事法律规制的不足目前,对于畜禽养殖污染的规范规定最详细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该法第六条明确了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防疫和环保义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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