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制度支持
,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各种政治权利。不管是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还是每一项公民具体权利的行使,如果不知道具体情况,不了解相关的信息,一切都无从谈起,从这个角度讲,我国的《宪法》确立了信息权制度,为我国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宪法除了规定人民的权力和公民的上述权利之外,还依法规定了公民的监督权。《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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