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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现状法律研究

是有一定的差距的。(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足虽然我们确立了食品安全的部门法,但是这只是一个提纲挈领式的基础法律规范,还需要实际操作过程中细化、完善,特别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会发现法律本身对违法者的处罚略显不足,无论是惩罚方式惩罚力度上都不足以震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人员的违法行为。(四)政府部门缺少完整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目前,政府部门信息发布机制不顺畅,发布内容完全由政府部门决定,媒体和公众更多地是被动接受,不利于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和媒体之间有效沟通,这种单向的沟通模式,甚至会引起公众的抵触心理,影响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实效。四、根据市场事实,我省在食品安全防治工作方面对一些行业采取了特殊的规制方法以及一些创新作为(一)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工商业户在生产加工销售食品方面存在着不少实际问题:如生产设施简陋、加工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流动大等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为此展开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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