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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本收益分析探究凉山彝族习惯法延续的原因

真正的融合。(二)从法社会学角度出发:考虑社会需求,统一现代化法治的步伐凉山彝族习惯法因为充分符合人们的合理需求和利益最大化而不断延续,国家法却因所传达的法律价值与凉山彝族群众的观念冲突而失范。立法者在此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社会系统的人们的需求,不是简单粗暴地强制人们转变观念而是应对自身的法律制度进行反思,适度地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加有效地保障多元化的彝族社会需求;同时,凉山彝族社会已非昔日家支林立,与世隔绝的封闭社会,在现代化法治的冲击下,人们的法律逻辑和思维模式已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习惯法作为社会中的“活法”,更加应该发挥其张力和活力,顺世而变,以统一现代化法治的步伐。(三)从法经济学角度出发:整合法律资源,促进社会成本的内在化这无疑又回到了本文的中心论题: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探究凉山彝族习惯法的延续原因,重新对凉山彝族地区的习惯法资源和国家法资源进行整合,将有限的法律投入到最亟待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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