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本收益分析探究凉山彝族习惯法延续的原因
属于习惯法管辖的纠纷解决中。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往往面临着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习惯法或国家法。[2]这种选择的矛盾在凉山彝族地区更为普遍。凉山彝族地区曾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系统,自有一套解决社会纠纷的规则——习惯法。习惯法成为了凉山彝族群众的法律信仰,然而民主改革使得国家法成为了凉山彝族社会形式上的主流法律。这种二元并存的法律格局使得凉山彝族群众在遇到纠纷后往往被动或者主动地运用成本收益分析,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套法律制度。尽管凉山彝族群众由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和自身素质的限制,并不能科学和全面地认识和运用成本收益分析,但是其发展趋势正在逐步接近成本收益分析的本质。(二)个人行为的“目的理性”权衡利弊马克斯.韦伯借由“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将个人行为分为四种类型。目的理性行为:它可能是由人们合理地决定之后作出的,并为了某种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它取决于某种期望,即外界或他人也以同样的方式行动,并且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