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检查机构能力验证的实践与探索
明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员具有借助合适的仪器设备,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提供客观的鉴定意见的能力。以能力验证推动鉴定机构的持续改进,树立司法鉴定机构准确、公正、权威的形象,更好地维护司法鉴定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注 释:①钱煌贵,杨旭.指印印面特征的运用——CNAS-T18指印项目结果解析[J].中国司法鉴定,2013,1:79-81.参考文献:[1]沈敏,方建新.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确保持续鉴定能力[J].中国司法鉴定,2006,2:19-22.[2]王桂强.物证鉴定的能力验证[J].刑事技术,2006,4:3-8.[3]沈敏,吴何坚,方建新.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与认证认可指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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