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城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标。2013年6月26日,国家领导人又针对棚户区改造问题,专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并在此后即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据统计,截止2012年底,我国已经改造5000万多平方米棚户区,总共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十分好的改观。但是,近年来随着棚户区改造加快导致的纠纷越来越多。[1]这些问题不仅严重侵害棚改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由于我国立法机关并没有将棚户区改造上升到立法层面,各个地方虽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不仅不统一,而且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还存在无法适用的问题。本文就从四川省乐山市城区的棚户区改造入手,来具体分析本地区棚户区改造中所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乐山城区棚户区改造的现状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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