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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城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我国对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已为被拆迁人提供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的选择权,并且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确定采取了“第三方评估”的原则。这对于合理确定房屋补偿价格,保护棚户区居民的私有财产权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对这些危旧房屋予以评估来确定其补偿价值的话,就会出现与最终选择产权调换而获得的补偿价格之间存在重大的差距。例如对危旧房屋的评估每平方米为2000元,而改造修建的新房就会出现每平方米3000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这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而对于这类人群而言,可能有很多理由迫使他必须接受“货币补偿”方案。如何更加合理地来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不仅是在乐山城区棚改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在全国各地也是一个普通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为了更好保护被拆迁方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应采取以这些危旧房屋作为评估对象,而应以“重建设计的同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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