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在国外已较成熟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又成了民众讨论的热点。然而在我国,虽然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讨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却一直步履蹒跚、举步维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困,与法律缺位或有直接关联。目前实行的所谓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仅仅是一些党内的规定和纪律,尚未提升到法律的高度。因此,了解当前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践的现状,认识其存在的缺陷,将为我们建立起系统的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有重要意义。二、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践的现状(一)申报主体的不全面性1995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颁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0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一下简称《规定(试行)》)都提及了公务员财产申报的制度,但与美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相比,以上的《规定》与《规定(试行)》所确定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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