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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从以上条文可见,对公有财产的保护是无条件的,并且强调神圣不可侵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则是有条件的,刻意加上合法两个字加以限定。神圣二字带有宗教色彩,西方国家用这个词,有其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而在中国人没有相关宗教信仰背景下,宪法使用这个词,显然是凸显了公有财产相对于私有财产的优先地位。宪法中这样规定,容易给群众造成一种误解,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是区别对待的,是有差等的。合法这个字眼这也易导致群众对适用保护措施的财产无端生出合法或者非法的怀疑与争议。(三)关于私有财产的补偿的表述不清晰,缺乏定量或定性判定我国宪法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给予补偿。目前我国宪法中只规定了对国家征收或者征用给予补偿,却没有明确的说明应该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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