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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泰贪污罪立法之比较研究

本质属性。这当属越南刑法特色之处。贪污罪主体的本质属性应是身份与公务的统一,这不仅能从公务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的用语得出,更能从越南刑法对公职人员的解释可以看出。但作为我国大陆贪污罪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用语,只能体现出身份的属性,不能体现公务的属性。对于我国大陆刑法93条的规定,通说也只是认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4]可见,国家工作人员未能揭示我国大陆贪污罪主体的本质属性。(四)法定刑比较1.中越泰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重泰国贪污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我国大陆、越南贪污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因此,中越泰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都显属重刑,可以归为一类。但是,第一,法定最高刑的规定方式不同。我国大陆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死刑属于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与我国大陆不同,越泰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其中,泰国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可与5年至20年有期徒刑选处,越南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死刑可与20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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