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在民族区域如何处理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


          法制博览2014年第1
          在民族区域如何处理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
          
                    共2页
                      【摘要】社会的发展,民族的发展,都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问题。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关系一直以来是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问题,只有处理好二者关系,促进民族的发展,团结民族,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社会的有序发展。【关键词】民族区域;国家法;习惯法随着经济的发展,法治文化的进步,国家法在我国居于主导的地位,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民族区域还依然存在习惯法的,习惯法在这些地方被适用,并且有的习惯法被国家法所吸收,在民族区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国家法和习惯法也是有冲突的,尤其在民族区域比较明显,而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因此,新时期如何处理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关系成为当前法学家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一、国家法与习惯法的概述(一)国家法与习惯法的概念国家法和习惯法并非是一组对应的概念,其实在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 19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