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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治理角度的行政听证研究

。”3.行政听证程序不同于仪式或者司法审,它会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活动的权利与机会。因此,在进行行政听证程序的时候,应当规范行政权,不可忽略与之相关的权利义务。作为行政机关,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刑侦听证会上,要认真听取行为人的意见与申辩,做出准确记录。同时要根据听证记录的内容进行行政行为,这能够很保证行政朝合理的、科学的方向发展,并得出正义的结果。美国法学家郎·富勒对此做出了社科阐述,他说,重要的不是法律怎么规定的,比如谁应该享有权利,谁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义务等,而是“发现法律的过程”是公开而又明确、审慎的,同时用符合法治政策的方式来实施法律。通过让行政相对人充分参与行政过程,规范行政权的行使方式,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治的所有要求。四、关于对我国行政听证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一)鼓励公民参与,扩大听证范围目前,行政听证制度的实施落实还存在漏洞和不足,例如,行政听证范围还远远不够大,无法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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