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债权人撤销权
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成立要件为: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此两种要件下,只要债务人无法偿还对债权人所负债务,则应当认定债务人的上述两种行为,已经构成“对债务人造成损害”,此时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三: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2、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3、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即债务受让人主观上有诈害债权人的故意,包括直接的故意和推定的故意。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第一种情形,即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只要注意债权人撤销权与债权人代位权相区分,主要分清债务人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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