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实践本土化的必要性
达到“文化的自觉”。二、立足于中国的社会实际人的认识运动是反复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实践和认识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实践的对象,我们得以实践的现实环境,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特定的社会背景下才能实践——即中国的社会实践。(一)立足于中国的经济一国的法律不能凭空存在,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该国的经济发展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平均以9%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了30多年,这三十年的发展没有走苏共各国依据“华盛顿共识”的“休克疗法”,也没有走“全盘西化”的发展道路,而是以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立足中国国情实现社会现代化的“中国模式”。但是,中国经济发展不均衡,存在东西部、南北方发展差别化,这就造成同样一部法律在实践过程中的不一样。江苏201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54058.22亿元,西藏201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695.58亿元。两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非常大,如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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