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为感官商标注册立法的必要性
法制博览2014年第1
论我国为感官商标注册立法的必要性
——主要以味觉嗅觉商标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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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如今国际社会,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为感官商标立法进行保护,以获得在某些特定行业的竞争优势。然而,我国在此类商标的立法上还持着保守态度,这不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也不符合商标立法的国际形势。【关键词】感官商标;味觉;嗅觉一、引言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新《商标法》修正案,其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值得关注的是,修正后的《商标法》明确了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此举拓宽了商标注册的载体,具有进步意义。然而,味觉、嗅觉、触觉商标的注册仍然被排除在外,这一点值得深思。本文旨在通过参鉴各国对此类商标的立法,此类商标目前的注册情况以及感官营销的角度,以期为我国未来在此类商标的立法上提供一些参考。二、各国立法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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