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应然性”因素初探
保障。如果宪法没有确立相应的程序来使宪法责任成为一种实际上可以承担的责任,那么,宪法责任确定的再好也只是一纸空文。[3]因此,宪法程序应当成为宪法实施不得不考虑的一个因素,宪法实施将会因为宪法程序的完善而得到保障。为宪法实施提供程序保障,在实施宪政的国家是存在的,如美国。美国宪法第5条修正案和第14条修正案所确立的“正当法律程序”就是把宪法价值的核心立足在“程序”上,这也应该成为美国宪法真正得到有效实施的一个因素。我国宪法由于长期受重实体轻程序的法理倾向的影响,导致在宪法程序设置上几乎是空白的。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诸多权力,但因缺乏程序的保障导致这些权力被弱化。主要表现在:1、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但怎样监督?如出现了违宪案件如何处理?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但通过怎样的程序来解释?解释宪法的文件具有何种效力,与宪法的关系如何确定?3、全国人大享有罢免权。但全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