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保理合同纠纷的特点和对策分析

现在现行的案由规定中有3个比较接近国内保利业务的法律性质: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为在实务操作中,法院发现保理合同纠纷中原、被告往往签订的是“国内商业贴现协议”或“授信协议”,从这点上来看,保理业务在实质上与银行贴现和贸易融资相似。传统的金融借款纠纷主要是对公贷款以及包括房贷、车贷等形式的个人贷款,保利业务的实质也是一种银行授信和贸易融资,并且当事人是银行和出让人两方,这两点与传统的金融借款合同是相同的。不过,商业发票贴现而贷款与传统的贷款之间还是具有相当大的差别,对于商业发票性质的认定,究竟属于质押还是债权转让也没有定论,因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由也不能认为是非常贴切。2.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当下学界对于保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一般认为是买卖合同的债权转让,因此是否可以直接套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作为案由?我们认为保理的基础法律关系到底是否是债权转让存在着争议。而且保理的内容也并不仅限于简单的债权转让,实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