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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权利的完善

观方面的不足,律师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凭借自己丰富的法学知识储备,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发现有利证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司法公正控辩平等对抗,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最起码的要求。英美法系国家三权分立使得国家公权力能够得到很好的制衡,而我国的国家公权力缺乏有力的监督与制约,再加上公检法机关追究犯罪的本性,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面对强大的控诉机关时胆小、怯懦,不利于刑事诉讼的有效进行。如此,不仅易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且也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过许多案件事实未明、歪曲司法公正的冤假错案,辩护律师充分参与刑事诉讼,尤其是提前到侦查阶段,能够有效避免这种局面的产生。二、辩护律师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权利现状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国家法律的重视与认可,但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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