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法家族精神在中国古代法中的体现
而在中国,血缘的联系反而愈加紧密,成为了统治的单位组织,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一)夏商国家和法律正式起源于夏代。作为君主专制国家的夏朝开始划分区域统治,形成了王民王有的局面。然而这样划分并没瓦解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宗法统治关系,而是将原有的宗法习惯进一步加强确定。夏王启实现了王位“禅让制”向王位世袭制的飞跃与“天下为家”的质变。从而,君主成为最高的家长,各贵族又是各家族的家长,并任有官职。商基本上继承了夏的制度并略有改变。早期实行兄终弟及制为主,父死子继为辅的继承方法,但此制度导致了兄弟间的激烈争夺,严重影响朝政,最后不得已又恢复了父死子继为主的继承方法。(二)西周西周宗法家族精神集中在分封和礼制上。西周初年,周武王就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其兄弟、亲族、功臣,封邦建国,形成了以周天子为重心的宗法体制。从周天子到诸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不可违抗,形成了统一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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