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村两委”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是村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二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比如擅自终止承包合同。“村务合同法治化”。通过签订合同提高了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村民们法制意识增强了,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也提高了,通过签订合同,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但是,村两委在自身利益与村民利益的天平上倾向自己,擅自终止,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法律意识可想而知。二、“村两委”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一)传统道德观念根深蒂固在农村,由于缺乏法治的经济基础,法律进入农村和在农村的传播更多地表现为蛮横的移值和强制的灌输,即普法活动大多是灌输式教育。这样被传播的法律势必是无法与农村实际完美结合。在农村,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封建礼教、宗族观念等依然还是农民判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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